何謂真實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?

《思益梵天所問經》

原文~

爾時有摩訶羅梵天子名曰等行,問文殊師利:
「何謂優婆塞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?」

答言:
「優婆塞不起二見:
不起我見、不起彼見;
不起我見、不起佛見;
不起我見、不起法見;
不起我見、不起僧見;
是名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。

又優婆塞不以色見佛,不以受想行識見佛,是名歸依佛;
優婆塞於法無所分別,亦不行非法,是名歸依法;
若優婆塞不離有為法見無為法,不離無為法見有為法,是名歸依僧;
又優婆塞不得佛、不得法、不得僧,是名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。」

解義~

此經所說歸依,不只是形式上的皈依儀式,更是從般若空慧來顯示三歸依的深義。
可分四層理解:

一、離二見而歸依

經云:「不起我見、不起佛見、法見、僧見。」

不是否定佛法僧,而是說:
若執有一個實我,再執有一個對立可得的佛、法、僧,即落能所二分。
歸依三寶,非以「我」去攀緣外在實體,
而是漸離我執與法執,契入二無我之中道實相。

二、不以五蘊見佛,是歸依佛

「不以色受想行識見佛。」

佛,不只是丈六金身、形相名字;
若執色身、感受、思想概念乃至識心為佛,皆是向外取相。
此非否定佛陀應化身,
而是說佛不可局限於五蘊相貌。
故《金剛經》云:
「若以色見我,以音聲求我,是人行邪道,不能見如來。」
歸依佛,即是不住相而敬佛、學佛、覺悟佛陀所證之道。

三、於法無分別,是歸依法

「於法無所分別,亦不行非法。」

此處「無分別」,不是善惡不分、是非不辨;
而是不執著法相,不落戲論分別。
修行仍須依正法、離非法,
但知法亦是方便筏喻,不可執為實有。
故依法者,是依緣起、依正見、依解脫道,而不執著「我已得法證性、我所持法最真」。

四、有為無為不二,是歸依僧

「不離有為法見無為法,不離無為法見有為法。」

有為,是生滅諸法;
無為,是寂滅涅槃。
凡夫常將二者對立:
厭有為而求無為,離世間而覓解脫。
然菩薩知:
無為不離有為顯現,
離世間覓涅槃,不得涅槃。
僧者,和合清淨眾,亦表修道實踐。
歸依僧,不只是依止僧團,
更是學習於行住坐臥、因緣萬法中體會心解脫、慧解脫,不墮二邊,亦無中間。

五、三寶不可得,是真歸依

「不得佛、不得法、不得僧。」

此是全經宗旨。
不得,非無佛法僧;而是說三寶非實有自性、不可執取。
若執有可得佛、可得法、可得僧,則歸依仍落在識心取著之中。
故般若智慧所顯之歸依,
乃是:
敬佛而不取佛相;
依法而不執法相;
親近僧而不住僧相。
如是無我、無相、無所得,
恆顯本然清淨法性,方名真實歸依三寶。

迷時千卷少,悟時一字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