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順:
柏樹子(無情物)與有情仁者的自性,非一非異。
所說的,非一非異,
「非異」是指萬法唯自性所生(顯),性外無物,是以自性與萬法(柏樹子)是一非二,體相一如故。
「非一」是指柏樹子乃因自性所顯,僅是自性之相,其無「體」性,以致其無「相」、「用」,是以柏樹子僅有法性,無佛性(有情眾生方有)。
請教:
1.「柏樹子,還是松樹子,還是廁所用過的廁紙,皆是道之體,道之相,道之用。(體、相、用,或簡略為 體、用。)」。柏樹子是道之相,這沒問題,但何以柏樹子是道(佛性)之體,道之用呢?
2.法性是指「緣起性空」是吧!?
3.「成佛之後,那這世界,處處皆是 佛性 的本來面目。 柏樹子也是佛性的體現。」,是的,處處皆是佛性的體性,一切皆如(不二),一切平等,一切本然,日用現成。
此時只有佛性的體現,無法性的存在,無因緣法是吧!?(指應緣而顯,相用當下諸法無因缘性)
請惠予指正,感謝師父及諸仁者的法施指教。
和尚:
禪公案是用來參悟本來面目的,不是用來意識知解的。
何以故?
意識知解常塞悟門故。
聞思解破千七百則公案,
不如真參實證本來面目。
一,
異,
非一非異,
亦一亦異。
不超脫四句法義,
焉絕百非狂妄心!
行者迷理之時,常認為佛性與法性有別 ;
禪人悟理之後,方知名異義同,只是佛祖應緣説法而有不同之方便假名。
參「庭前柏樹子」,其要不在道理上會解,乃在於發疑情而真參實證。
一旦參悟得徹理,處處皆感親切,無不是佛性理體的體現:
一切皆如(不二),
一切平等,
一切清淨本然,
日用現成,
色即是空空即是色,
有情同於無情,
佛性即是法性。
非有佛性,
非無佛性,
泯有無知見故。
非存在,
非不存在,
離虛妄念想故。
不即二元幻象,
不離二元幻相,
常無住生心故。
一時方便分說二元,實無二元可得故。
見內相無相,無因無緣無果;
見外相無相,因緣業果宛然。
一時應緣方便說內說外,實無內外可得…….。
阿順:
感恩法施開示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