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法欲是前行,
無欲無求是正行,
欲而無欲是圓行。
佛法並非一開始便教人斷除一切欲,而是先以「善法欲」引發修行。
《四正勤》云:
「未生善令生,已生善令增長。」
若無希求善法、趣向解脫之心,便難以精進修行。因此善法欲又稱「欲如意足」,為三十七道品之一,是成就道業的重要助緣。
《大智度論》云:
「欲為諸法之本。」
此欲非貪欲,而是希求善法、趣向菩提之願心。
故曰:
善法欲是前行。
然而修行漸深,若執著於得定、得慧、得果、得悟,便成為障礙。
《金剛經》云:
「無有少法可得,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
《思益梵天所問經》亦云:
「無道、無果、無行、無得。」
這不是在否定修行,而是破除執著有所得之執心。
故真正的修行,在於隨順當下的因緣用功,不住於所得所行。是為:無欲無求是正行。
及至菩薩究竟行處,既不是灰身滅智、斷絕願行,也不是執著度生、成佛之相。
《金剛經》云:
「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,實無眾生得滅度者。」
《維摩詰經》云:
「雖知諸佛國及與眾生空,而常修淨土,教化於群生。」
《華嚴經》普賢菩薩十大願王,願願無盡;然而所依者仍是法界緣起、三輪體空。
故菩薩之行願:
發願而不住願,
度眾生而不見眾生,
行萬行而心中無能行所行之執念。
這即是:
欲而無欲,無欲而大欲;
行而無行,無行而遍行。
總而言之,
初學以善法欲入道;
中道以無所得安心;
究竟以大願無住圓滿菩薩行。
亦即:
善法欲是前行,
無欲無求是正行,
欲而無欲是圓行。
從欲入道,
以無欲離執,
至欲而無欲,方契佛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