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解《阿含經.第一義空經》──從緣起無我入第一義空

《第一義空經》見《雜阿含經》卷十三第335經,大正藏 T2, 92c。

此經很重要:它不是把「空」說成斷滅無有,而是直接從六入、業報、五蘊相續與十二緣起,顯示「法依緣而有,而作者我不可得」。後來大乘所說「緣起性空」,確實可以在這裡看到非常清楚的思想根柢。

一、經文出處
《雜阿含經》卷十三,第335經,劉宋求那跋陀羅譯。

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時,為諸比丘宣說「第一義空」。是理解阿含「空義」非常重要的一經。

二、原經
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
「我今當為汝等說法,初、中、後善,善義善味,純一滿淨,梵行清白,所謂第一義空經。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
「云何為第一義空經?
諸比丘!眼生時無有來處,滅時無有去處。
如是眼不實而生,生已盡滅,有業報而無作者,此陰滅已,異陰相續,除俗數法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,除俗數法。
俗數法者,謂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,如無明緣行,行緣識……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。

又復,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,無明滅故行滅,行滅故識滅……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。
比丘!是名第一義空法經。」
——《雜阿含經》卷十三,第335經

三、依經次第解義
①「眼生時無有來處,滅時無有去處」

這一句已直指第一義空。
眼根乃至一切身心諸法,皆依因待緣而現起。
生時,並沒有一個實體從某處「來」;
滅時,也沒有一個實體從此處「去」。
所以佛說:
生無所從來,滅無所至去。

這不是否定眼根現象的存在,而是否定其中有一個常住、獨立、自主的實體。

因緣具足,假名為「生」;
因緣離散,假名為「滅」。
故見生滅,而不執實有生滅之自體。

②「如是眼不實而生,生已盡滅」

「不實」不是說什麼都沒有。
而是說:
雖然現起,卻沒有一個常住不變的實體。
眼如此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復如此;
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亦可以依此義觀察。

凡因緣所生者,必隨因緣而變;
既依緣而有,就不能自己作主;
不能自己作主,便不可執為真實常住的「我、我所」。

所以第一義空,不離現前緣起諸法另覓一個「空」。

正於諸法生滅之中,照見其無實自體。

③「有業報而無作者」

這一句尤其重要。
佛陀並沒有因為說「空」,便否定因果業報。
而是說:業報宛然,而實體的作者不可得。

造善業,有善業之果;
造不善業,有不善業之果。
但是在五蘊身心相續之中,若尋找一個永恆不變、獨立主宰、從前世走到今世、再從今世走向後世的「我」,則不可得。

因此:
無我,不等於無業;
性空,不等於無果。
這正是佛法與斷滅見不同之處。
若執有一常住作者,是常見;
若因無我而說沒有業果,是斷見。
佛法離此二邊而說緣起。

④「此陰滅已,異陰相續」

「陰」即蘊。
五蘊剎那生滅,前蘊滅,後蘊續起。
不是原來那一個五蘊永遠存在,也不是毫無因果關聯地突然產生另一個生命。
而是:前因引後果,前念續後念;非一,亦非異;
無常住的我,而因果相續不失。
譬如燈焰相續:後焰不是前焰本身,卻又不是與前焰毫無關係。
所以佛法說輪迴,不需要建立一個常住靈魂在五蘊背後搬來搬去。
唯是無明、愛、取、業等因緣未盡,五蘊相續而已。

⑤「除俗數法」

這裡尤其容易被忽略。
「俗數」就是世俗施設、假名安立。
日常仍然可以說:
「我修行」、 「你造業」、 「眾生受報」、 「某人出生」、 「某人死亡」。
佛陀並非禁止這些語言。
問題在於:可以隨世俗假名稱說,卻不可執假為實。

所以說「我」,只是依五蘊因緣和合而方便安立;
不是在五蘊之內或五蘊背後,另有一個真實常住的「我」。
這便有了兩個觀察層次:
約世俗,可以說人、我、眾生、業報;
約第一義觀察,唯見緣起相續,而作者我不可得。

後世二諦之說雖有更完整的理論發展,但其思想線索,在此經已相當鮮明。

四、何以名「第一義空」?

佛接著自己解釋:
「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。」

不是說一切都沒有。
恰恰相反:
因為因緣有,所以果法有。
無明有,故行起;
行有,故識起;
乃至生、老、病、死,純大苦聚集起。
所以「空」不壞「有」;
它所空掉的,是眾生對諸法所執著的那個獨立、常住、自在、實有的自體。

依此經本身的語境,第一義空首先凸顯的尤其是:
有緣起法,有因果業報,
而無一實體作者、受者之我。

因此第一義空並不是離開緣起另有一個神祕境界。
緣起處,即是空處。

五、「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」

前面說流轉門:此有故彼有。
現在說還滅門:此無故彼無。
無明滅,則行滅;
行滅,則識滅;
乃至純大苦聚滅。

所以佛說空,目的並非建立一套玄學,而是為了斷苦、離苦、證涅槃。

若見諸法實有,便起愛取;
有愛取,便有後有;
若如實見五蘊六入緣生緣滅、無我我所,則於中不再貪愛取著。
取滅,則有滅;乃至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滅。

所以:見空,不是什麼都不做;見空,是不再於緣起法上立一個「我」而取著。

六、第一義空的核心

整部經其實可以濃縮成三句:
緣起故有業果,
無我故無作者,
因緣滅故苦可滅。

因此,《阿含經》的「第一義空」,絕不是虛無斷滅。
它所顯示的是:
有業,而無實體造業者;
有報,而無常住受報者;
有五蘊相續,而無一常住之我貫穿其中;
有生滅,而生無所來、滅無所去。

一切只是:
此有故彼有,
此起故彼起;
此無故彼無,
此滅故彼滅。

七、由阿含第一義空會通大乘性空

若依這部經來看,大乘後來所說「緣起性空」,並非憑空而起。
阿含著重顯示:
緣起相續中,作者我不可得。
般若、中觀則進一步廣顯:
不但人無我,一切緣起諸法亦無固定不變之自性。
所以二者不必強作割裂。

可以說:
阿含由緣起破我執,
般若由緣起徹法執。
然而二者共同的根本,都沒有離開佛陀所說的:
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。

正因一切依緣而起,所以不可執為常住實體;
正因無固定自性,所以才能依因待緣而生滅變化。
故龍樹後來以「緣起、空、假名、中道」開顯其義,可以視為把這條緣起無我的思想線索作更徹底的展開;
但若作歷史文獻判斷,仍應說是承接並發展,而不宜直接說《雜阿含》335經已完整說出了後世中觀全部的「法無自性」理論。

八、禪門落處

若只把「第一義空」理解成:
「沒有一個我。」仍只是知解。
須回到當下一念觀察:
念起,從何處來?
念滅,向何處去?
瞋心起時,誰是瞋者?
苦受現前時,誰是受者?
尋來覓去,唯見因緣生滅,
卻找不到一個離五蘊、離因緣、常住不變的主人翁。

然而因果不昧,苦樂宛然,
行住坐臥依舊都在。

故阿含經的第一義空不是把萬法空除掉,而是:
法法緣起,法法無我;
有業有報,作者不可得;
生無來處,滅無去處。
若於此無愛取,亦不住空,
緣起宛然,而無一法可執。
方漸契佛陀所說:第一義空。

──日和尚

 

迷時千卷少,悟時一字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