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佛藏經》諸法實相品ㄧ
「舍利弗!我此聖法,皆能降伏一切貪著,乃至說有法者、不信樂諸法如實相者、逆佛法者。
所以者何?
舍利弗!若有眾生說我者、說人者、說眾生者、說斷滅者、說常者、說有者、說無者、說諸法者、說假名者、說邊者,皆違逆佛,與佛共諍。
舍利弗!乃至於法少許得者,皆與佛諍;與佛諍者皆入邪道,非我弟子;
若非我弟子,即與涅槃共諍、與佛共諍、與法共諍、與僧共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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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合AI,略說其義如下~
此段經文,語氣峻烈,意在破執念與執見、顯實相本心,不在增立一法。可略作如是觀:
一,總義
佛言此「聖法」,能降伏一切貪著——
所降者,不僅是五欲之貪,
更深者,是對「見解、名言、立場」之微細執取。
一切執著,皆繫於「有所可得」。
若心中尚有一絲「我參得、我見知、我說法」,即是未離繫縛。
二,何以種種言說皆成違逆?
經中列舉:
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(常/斷)、有、無、法、假名、邊見……。
這不是說世間不可施設名言,而是指一旦執為實有,便成障道之妄見。
說「我」而執實我 → 墮我見,
說「無」而執斷滅 → 墮斷見,
說「有」而執實有 → 墮常見,
說「法」而執可得 → 墮法執;
乃至「假名」,若執此假為真實之假,亦成一邊。
關鍵不在說行那一法,而在執見。
三,「乃至於法少許得者,皆與佛諍」
此句最為要害。
「少許得」者,即於法中起一念可得心,認為「我有所證、我得一法、我見真理」。
然諸法實相,本不可得。若有所得,即落能所對待,已與實相相違。故云:與佛諍。
佛者,覺也,覺無所得。
今執有所得,即與覺性相抗。
四, 何以名為入邪道?
邪,不在外道形相,而在心行偏執。
有所住 ,非中道;
有所得 ,非解脫;
有對立 ,非寂滅;
是故說:非我弟子。
不是佛不認弟子,乃顯「法不相應」。
總而言之,此段經義,可歸一心要:
不著一切法,亦不著不著。
更直白說,
說時,不住所說;
無說,不住無境。
見起了,直勘破;
執念生,當下歇。
若能無諍、外無所求、內無所得,當下便是隨順實相本心(真如)。
諸法本無可得,但因一念欲求貪得,遂召感重重繫縛。
若於知解處、言說時,不生執念,性相一如,則解即真解,說即真說,亦名無解無說。
幻僧慧日
2026/5/4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