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義中理事之差別證量

覺醒者,理事一如;
迷中人,理事成二。

欲明第一義中理事之差別證量,可依 智顗 大師所立「六即佛」,略窺其階次與深淺:

六即佛者~

一、理即佛

一切眾生,本具佛性;
理體圓成,未曾欠缺。
然但在理上平等,未有覺照之功,
故雖是佛,猶在迷中。

二、名字即佛

聞法知名,解知自性本佛;
於言教中,得一分信解。
然止於名字知見,未能真修實證。

三、觀行即佛

依教起修,觀照自心;
止觀並運,漸伏煩惱。
此時理不離事,開始相應,
但力未純,尚須用功。

四、相似即佛

觀行純熟,似證真如;
妄念漸薄,智慧現前。
理事漸融,然未破根本無明,
故名「相似」。

五、分證即佛

破無明一分,證法身一分;
理事真實相應,非復相似。
隨分證入,隨分顯用,
菩薩位中之實證也。

六、究竟即佛

無明盡,法身全顯;
理事圓融無礙,體用一如。
此即佛果,究竟圓滿,
第一義諦,圓證無餘。

略示其旨~

六即之設,非分佛性有無,
乃顯迷悟淺深、證量差別。
理則本來不二,事則修證有階;
若執理廢事,則墮空談;
若執事忘理,則流生滅。
故大師以六即開權顯實,
令學人不失次第,而終歸理事圓融,一佛乘海。

本來即佛理無差,
迷悟分途事有涯;
六即分明非隔斷,
心行處滅絕塵沙。

幻僧慧日
2026/4/4

迷時千卷少,悟時一字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