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
其諸樂善人 布施轉高尊 捨一切所有 而心不傾動
諸法不可捨 亦復不可取 一切世間法 根本不可得
能知一切法 非施非捨相 是名大施主 於法無所見
是等諸菩薩 不計我我所 是故行施時 不生貪惜心
諸所有布施 皆迴向佛道 布施及菩提 不住是二相
解義
這段經文的重點是在說依般若智慧行布施,不住能施、所施、受施三相。
菩薩修布施,不只是「捨財物」,更重要的是於施捨之中,通達諸法實相、本不可得。
「捨一切所有,而心不傾動」
菩薩能捨身外之物,乃至一切執著,而心不因得失有所動搖。
「諸法不可捨,亦復不可取」
從勝義而言,一切法緣起性空,本無實法可取,也無實法可捨。若執著「我正在布施、我捨了很多」,仍未離我法二執之相。
「能知一切法,非施非捨相」
真正的大施主,是行施而不住施相。不是否定布施,而是布施當下,不見有實在的能施之我、所施之物、受施之人。
「不計我我所」
正因如實知我所本不可得,故不執「我」與「我所有」,施時自然無有悋惜,也不因布施增長我慢、求回報。
「布施及菩提,不住是二相」
所作一切布施皆迴向無上菩提佛道,卻又不會將「布施」與「菩提」執為兩個實法——不會以布施去換取菩提佛道。
簡言之:
有物可施,是事修;
無相而施,是般若。
施而無施,捨而無捨;
無住於布施,
亦無住於菩提。
如此,方是大乘勝義菩薩之施。
日和尚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