漸修法,多為中下根者施設:先修止,令心得一分寂靜,再依此寂靜,修觀或參究。
一、四念處:觀身、受、心、法,如實照見無常、無我,鬆開執取。
二、寂照雙運:寂而常照,照而常寂;寂不昏沉,照不攀緣。
三、寂中參究:寂而常疑,疑而常寂;疑不落知解,寂不失疑情。
頓悟法,直為利根者指示: 當下直契,不向外求。
任其寂,不強令寂;聽其照,不另立照。寂而無寂,不住寂相;照而無照,不立能所。
正見正知我、法皆無自性,畢竟空而現前不昧;應緣而用,無住無取,於事無心,於心無事。
漸修:於用功中,漸漸鬆開執取。
頓悟:直下照破,無一法可得,無一心可住。
悟後:隨緣消習氣,無住任自在;得失不繫心,平常心是道。
祖云: 「一種平懷,泯然自盡。」
日和尚
